荣昌县统计局电子公文
荣统发〔2005〕45号
关于上报2005年利用内资统计数据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:
根据
现将“利用内资数据处理程序”、“利用内资程序使用说明”及“2005年利用内资报表制度”发到各镇,请及时通知经办人员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。请各镇统计人员将培训会时发放的“重庆市利用内资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统计表”(表号YN102表)表头中的1000万元改为100万元,或自行打印《2005年利用内资报表制度(电子版)》第二页的YN102表使用。
若在程序使用过程中有疑问请联系统计局王增义,电话:46733303或46905530
荣昌县统计局
二○○五年五月十九日
主题词:上报 利用内资 统计数据 通知
荣昌县统计局编
